法不责众的成语故事


法不责众

拼音fǎ bù zé zhòng

基本解释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

出处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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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法不责众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恨铁不成钢 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96回:“只为宝玉不上进,所以时常恨他,也不过是‘恨铁不成钢’的意思。”
旁敲侧击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20回:“只不过不应该这样旁敲侧击,应该要明亮亮的叫破了他。”
一门心思 孙华炳《重赏之下》:“他自己又到图书馆借来关于数控的书,什么也不顾了,一门心思钻研起来。”
物阜民安 《后汉书·刘陶传》:“夫欲民殷财阜,要在止役禁夺。”
残花败柳 元 白朴《墙头马上》第三折:“休把似残花败柳冤仇结,我与你生男长女填还彻,指望生则同衾,死则共穴。”
惨不忍睹 清 黄小配《洪秀全演义》:“尸首堆积,惨不忍睹。”
五花大绑 李季《王贵与李香香》第二部二:“顺着捆来横着绑,五花大绑吊在二梁上。”
吸血鬼
陈言务去 唐 韩愈《答李翊书》:“惟陈言之务去,戛戛乎其难哉!”
不三不四 明 凌濛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第五卷:“可见元宵之夜,趁着喧闹丛中干那不三不四勾当的,不一而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