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这一亩田做别人的事,事一件一件做,做到我右手腕一弯就响,响得像有人在骨头里拧稻子的梗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这一生习惯替别人做事,做到最後一件永远是我的,别人做完我才坐,坐到连柜最下面那一格都是别人放过的单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季的租押在丈夫留下的账上,押到缴不出这间厝就要收,收掉我连那一台旧电子秤都要搬走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怕的不是收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怕的是收了以後,他们三个换一条街,换到那一格站着的不是我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叔姓蔡,是丈夫的弟弟,在镇上开水电行,开的是别人装的管子,管子一根一根接,接到他手掌心那一层茧比别处厚,厚到他连我的掌纹都看不清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处对象三年,处没断,断不掉到他连手机屏幕都是别人的照片,照片里他二十三,站在庙口前,旁边站着一个我不认识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从不讲那一张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讲到有一次我替他捡债单,捡到他置物柜底下一张洗到发白的照片,照片里他二十三,站在庙口前,旁边站着一个我不认识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没问。

        我问不出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