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大概三十几岁,齐肩短头发,穿一件宽松衬衫,袖子随手卷到手肘。那衬衫洗得发白了,领口也起了毛,可是垂下来的样子很好看,一看就不是二十块钱三件的那种货色。她手里夹着烟,脚边一罐已经喝掉一半的啤酒,正抬头看对面楼上晾着的衣服。
毛仔把车停在路边,熄了火,站在那儿。
他浑身是血,快一米九杵在那里,在这条街上是很难被忽略的东西。
那女人抽完了那口烟,才慢慢转过头来看他。
她的眼睛很黑。黑到没有反光的那种黑。她看他的时候不惊讶,不害怕,也不好奇,就是看——从他的眉骨看到他的肋下,再看到他攥着车钥匙的手,那样子不像在看一个人,像在读一张片子。
然后她把烟摁灭在地上,站起来,转身进了铺子。
"进来。"她说的是普通话,很标准,慢慢的,"血别滴门口,明天要洗。"
毛仔在门口站了三秒。
他有点想走。
但他还是低头钻了进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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