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吧。达木若说,没错。嗳,这话我只和你说,出了这房间,这就是要死的话,你谁都不能告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把他耳朵蹭得痒痒的。绍儒。他在他的耳朵旁边滔滔不绝起来,将他抱得紧紧的:这些话我只和你说一次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在那生涩的白话之后,郑乘风模模糊糊看到了一只比他想象中更加孤僻的野狐狸。据达木若所说,这只外来的野兽全身上下的毛都是火红的,仿佛被火烧过一般透亮。可那只野兽病了,他的心上长了两个枪眼儿,带着并不爱他的配偶,生下了两个普通的孩子。为了谋生,狐狸投奔了云南最大的军阀头子,做了龙云的手下,可那是遮心蒙面的脏活儿,像他们这样的年轻外来人,就只有脏活儿可做。狐狸常常杀人,是他把自己从人变成了兽,为了杀人,他连家都不回,行刑场就是他的家,他亲孩子们的时候,孩子们都能从他嘴里闻到血腥气——

        郑乘风说:这么说,大家都怕他。

        没错儿。大家都怕他。大家都怕死了他。在昆明城,郑光明不会有一个朋友,他的老婆也怕他,他的孩子们也怕他。可我要告诉你,这完全是他自找的,他是个坏蛋,你不要对他起怜悯之心,绍儒,郑光明是这个社会的毒瘤,他是我们的不稳定因素。他都不是人,没有人能和他交流,连说句话都说不通。绍儒。

        达木若摇了摇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你再和我说说狐狸的事儿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我也想和你说说这个坏蛋。我把你卖给他真是我情非得已。他不知怎么的又回到我们家里来了,那时他已经是督查,谁也拦不了他了!可我……我当然、当然不想把你送给他。绍儒,他到底是为什么盯上你?他太让人害怕了,我就是想保护你,才每晚都过来……看看他把你折磨成什么样子!

        可你不也得了钱吗?

        达木若的脸红了。这是他提出的价格,我都没……没吭气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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